傳播工作者的聲明(馮光遠等)
各位親愛的朋友:
買下中時媒體集團的蔡衍明(就是他)
日前針對中天、中視董監事變更案,在中時及其他報紙登了半版廣告,廣告中,買下中時媒體集團的蔡衍明將NCC的翁曉玲、鍾起惠、陳正倉三位委員的大頭照列入,這是一則典型的「緝兇廣告」,姑且不論NCC的決議是否合理,是否有辯論的空間,蔡衍明的這種粗暴作法,引起社會很大的反感。
這幾天,蔡衍明變本加厲,又登了一則標題為「以和為貴」的半版廣告,要求在NCC與中天、中視爭執期間,對中時集團做出批判的學者、媒體人「反躬自省」之後,向中時集團道歉,否則將針對他們的言論寄出存證信函進行法律訴訟,這是馬英九執政之後,捧馬媒體對台灣的言論自由所做最卑劣的攻擊。
接著,發起「野草莓」學運的學者、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日前也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提起公訴。國民黨版的集遊法尚未在立院過關,真的很難想像,如果馬英九政府執意要讓侵犯人權的國民黨版集遊法過關,拿來壓制台灣人的集會結社自由,台灣的民主會有多大的倒退。
台灣的民主制度、人權標準、以及言論自由,都是過去這些年來,許多民主前輩用他們的青春、家庭幸福、甚至生命換來的,這些都是台灣的驕傲。可是馬英九上台後,上述這些台灣最自傲的資產,面臨極大的挑戰。
像李明璁的被起訴,擺明了就是要用公權力來打擊台灣社會對民主自由的堅持力量,來壓抑台灣社會裡的進步聲音。像蔡衍明這樣的富豪,在文化、媒體範疇裡充其量只是個以為有錢就能為所欲為的暴發戶。可是如果讓上述這些反人權的力量得逞,台灣的媒體人、文化人、學者、社運人士將噤若寒蟬,因為許多推動台灣進步、反霸權、反獨裁的觀念和言論,將被動輒興訟的反制力量威嚇。
我們是一群媒體、文化、學術、法律圈的專業人,在蔡衍明登出兩篇廣告,在李明璁被起訴之後,我們認為,台灣的許多美好價值,如果讓這些壓制表達自由的力量摧毀,將是台灣的大災難。我們因此在這裡呼籲正直專業的法律人站出來,大家一起為台灣的民主、人權以及言論自由做必要的奮鬥。
如果你跟我們一樣對這些事關心,跟我們一樣認為不能讓逆流繼續橫行,請跟我們聯絡,當挺身而出的律師跟人權團體到了一定人數的時候,我們將以記者會的形式,讓那些無視於台灣民主現況的人知道,台灣的民主路在前輩艱苦奮鬥之下,今天的台灣早已經不是那些嚮往一言堂,嚮往所謂民主專制的人能夠為所欲為的台灣,當台灣人碰到反動勢力的時候,是會團結在一起毫不客氣地修理他們的。
讓我們組一支龐大的法律兵團,配合文化、媒體、學術圈的進步力量,一起為捍衛台灣的民主、人權、言論自由努力!
以上取自影子政府
http://www.shadowgov.tw/22262_49_tag.htm
2009-06-16公視晚間新聞(旺旺中時擬提告 學者連署促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