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Yes

台灣玉山之友網聚廳

林一方

請林志昇先生約束其支持者好自為之,

請林志昇先生約束其支持者好自為之,你們擁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如受國共迫害,本人絕對出面聲援.
但,推廣理念不能用騙的,蓄意盜用別人的名義或好意搏取名聲與支持,就是宵小的行為.

〈扁辦新聞稿〉陳前總統嚴正表示「控美政府案」與「扁案」完全無關 9/24/2009 10:50:00
針對林志昇等人所提「控美國政府案」,特此發表三點聲明:
一、陳前總統對「控美國政府案」的支持及背書,僅限於他本人所親簽的兩份文件,包括:他本人的宣告及證詞(詳附件),意在凸顯台灣國家主權定位的議題,並呼籲台灣社會應全面揚棄「中華民國」虛幻的法統體制。此兩份文件無一字與所謂的「扁家弊案」有關,且陳前總統於昨(23)日與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會面時,亦明確的表示他所瞭解的「控美政府案」與「扁案」完全無關,他也不支持將兩案做任何的連結,特此澄清。
二、將「控美政府案」與「扁案」相連結,導致近日來陳前總統飽受部分媒體無理性的詆毀及人身攻擊,陳前總統感到不解與憤怒,並認為此舉模糊了焦點,並使原本想要凸顯的議題-台灣國家定位完全遭到扭曲,深感遺憾。
三、陳前總統也不支持就此議題,以他的名義對外進行任何的募款。

版主魚夫拜託您,請幫忙用力推廣到全世界!

回覆

瀏覽本討論所有回覆,也可摻一腳

衷心的感謝許多人對美屬的愛護:

感謝 李登輝總統, 陳水扁總統, 城仲模教授, 蘇南成先生, 彭明敏教授, 謝長廷先生, - - - - - -

感謝 玉山版主 魚夫先生 和 外獨版主 賴發奎 先生 讓美屬論述發芽成長, 再一次感謝你們!

回覆

標題與內文實在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阿扁控訴美國軍事政府是用被美佔領區區臺灣人身分,而林治昇告美案也是希望美國對佔領區臺灣與臺灣人負責任,兩個本來是兩件不同的案件,唯一有關連的是美國受不受理,而也不需挑播離間一直分的這麼清楚,目前政府與現實生活下,在不知臺灣現狀的媒體又如何以正面的方式報導?更別說是一般人了!

回覆

標題: [請林志昇先生約束其支持者好自為之],

內文: [你們擁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如受國共迫害,本人絕對出面聲援.
但,推廣理念不能用騙的,蓄意盜用別人的名義或好意搏取名聲與支持,就是宵小的行為.]

〈扁辦新聞稿〉陳前總統嚴正表示「控美政府案」與「扁案」完全無關 9/24/2009 10:50:00
針對林志昇等人所提「控美國政府案」,特此發表三點聲明:
一、陳前總統對「控美國政府案」的支持及背書,僅限於他本人所親簽的兩份文件,包括:他本人的宣告及證詞(詳附件),意在凸顯台灣國家主權定位的議題,並呼籲台灣社會應全面揚棄「中華民國」虛幻的法統體制。此兩份文件無一字與所謂的「扁家弊案」有關,且陳前總統於昨(23)日與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會面時,亦明確的表示他所瞭解的「控美政府案」與「扁案」完全無關,他也不支持將兩案做任何的連結,特此澄清。
二、將「控美政府案」與「扁案」相連結,導致近日來陳前總統飽受部分媒體無理性的詆毀及人身攻擊,陳前總統感到不解與憤怒,並認為此舉模糊了焦點,並使原本想要凸顯的議題-台灣國家定位完全遭到扭曲,深感遺憾。
三、陳前總統也不支持就此議題,以他的名義對外進行任何的募款。
======================================================
結論: [美國政府人人可告, 扁案不是人人可以栽贓/戴帽子...和阿扁控USMG案亂聯結! 更不許任何人, 借此議題,以阿扁的名義對外進行任何的募款。]

還看不懂???
=================================
開心愛 said:
標題與內文實在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阿扁控訴美國軍事政府是用被美佔領區區臺灣人身分,而林治昇告美案也是希望美國對佔領區臺灣與臺灣人負責任,兩個本來是兩件不同的案件,唯一有關連的是美國受不受理,而也不需挑播離間一直分的這麼清楚,目前政府與現實生活下,在不知臺灣現狀的媒體又如何以正面的方式報導?更別說是一般人了!

回覆

控美案重點在"否定中華民國對台主權",
同時連中國一腳踢開,何錯之有?
這和支持台灣獨立根本完全沒有衝突!
這是先否定統一選項, 並否定中華民國決定台彎前途!

綠營搞錯重點 - 應該是說中了國共的詭計,
統獨爭論不休, 弄得國際上以為台灣非在統獨中選一條路,
這實在是大錯特錯的戰略!
事實是, 就法理而言論,
統一根本連選項都不是!
台灣最好的立場就是直接面對美日對話,
討論如何結束中華民國統治和歸還金馬,
把和中國的關係說清楚講明白,
這才立於不敗之地!

何必幫那種根本違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理的"統一"主張壯聲勢?
大聲呼籲國際遇依國際法與舊金山合約處理台彎法律地位,
要求結束中華民國流亡者政權違反國際法的非法統治,
有什麼不行?
要爭獨立,跟守法講道理的文明國家爭,
比起跟國共這種吃人政權爭,
代價應該低很多吧?

回覆

jacky, 你在寫科幻小說嗎?

[控美案重點在"否定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同時連中國一腳踢開,何錯之有?]
>>>林文那一字有說, 這句話是錯的?

[這和支持台灣獨立根本完全沒有衝突!]
>>>林文那一字有說, 這和支持台灣獨立 有 衝突?

這是先否定統一選項, 並否定中華民國決定台彎前途!
>>>對! 我們都同意!!! Roger Lin 加油!

綠營搞錯重點 - 應該是說中了國共的詭計,
統獨爭論不休, 弄得國際上以為台灣非在統獨中選一條路,
這實在是大錯特錯的戰略!
>>>跟國共鬥爭統獨, 就是中了國共的詭計?! 那請問你, 中國共產黨內部, 對[修正走資本路線]或[維持無產階級社會主義路線]之鬥爭, 從未平息過! 那是毛澤東,還是鄧小平... 中了KMT/蔣介石的詭計?

事實是, 就法理而言論,統一根本連選項都不是!
>>>對! 不過, 台灣要獨立建國, 是咱台灣人的意志! 有法理也好; 沒法理也罷, 林伯就是要獨立建國! 不惜為此一戰!

台灣最好的立場就是直接面對美日對話,討論如何結束中華民國統治和歸還金馬,把和中國的關係說清楚講明白,
這才立於不敗之地!
>>>你也別太天真了 台灣之現狀/ 國際 地位 /及 法理 定位/ 和 中國的關係, 除了馬狗降中集團裝傻搞不清楚外, 你以為美/日/中 都不懂? 你要跟他們[對話]? 門都沒有! 他們, 尤其美國, 是故意 裝糊塗, 維持戰略模糊, 視國際局勢及中國發展, 來決定台灣之終局! 台灣早已成為國際列強桌上的籌碼了, 你還在做白日夢? 想跟美/日/中 對話 來談出 立於不敗之地 的場面? 別傻啦! 相信台灣前途靠控美案的話, 我怕你會很失望啦!
台灣要想立於不敗之地, 唯一可持者, 是台灣人 有無 為獨立建國 犧牲生命; 決一死戰 之必死決心!

何必幫那種根本違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理的"統一"主張壯聲勢?
>>>林文那一字是在幫 "統一"主張壯聲勢?

大聲呼籲國際遇依國際法與舊金山合約處理台彎法律地位,要求結束中華民國流亡者政權違反國際法的非法統治,
有什麼不行?
>>>行! 我們支持 Roger Lin 控美案! 希望他把美國政府告倒, 我們還 建議 過: 勝訴後, 務必 追加 [民事連帶賠償]! 要美國賠償每一個台灣人 USD$5,000,000.- 以補償美國政府對台灣過去應盡而未盡之責任疏失! 夠意思吧!

要爭獨立,跟守法講道理的文明國家爭,比起跟國共這種吃人政權爭,代價應該低很多吧?
>>>對! 但是 [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嗎? 美國政府在2005年就說過: [台灣如果不在期限內通過軍購預算的話, 表示沒有自我防衛的決心! 如果台灣連自己沒有自我防衛的決心, 美國是不會幫忙的!] 跟美國談法理, 爭取台灣獨立建國, 我告訴你: 別做夢了! 9/29 的 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 會讓爾等大失所望! 不過屆時 林志昇/諜醫...等人 將有一套說詞 出籠, 大家拭目以待!

jacky said:
控美案重點在"否定中華民國對台主權",
同時連中國一腳踢開,何錯之有?
這和支持台灣獨立根本完全沒有衝突!
這是先否定統一選項, 並否定中華民國決定台彎前途!

綠營搞錯重點 - 應該是說中了國共的詭計,
統獨爭論不休, 弄得國際上以為台灣非在統獨中選一條路,
這實在是大錯特錯的戰略!
事實是, 就法理而言論,
統一根本連選項都不是!
台灣最好的立場就是直接面對美日對話,
討論如何結束中華民國統治和歸還金馬,
把和中國的關係說清楚講明白,
這才立於不敗之地!

何必幫那種根本違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理的"統一"主張壯聲勢?
大聲呼籲國際遇依國際法與舊金山合約處理台彎法律地位,
要求結束中華民國流亡者政權違反國際法的非法統治,
有什麼不行?
要爭獨立,跟守法講道理的文明國家爭,
比起跟國共這種吃人政權爭,
代價應該低很多吧?

回覆

兩案殊途同歸,都為台灣好!

是的, Lin v. USA 由民事庭告的是民權, 告的是美國政府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這也包括Obama總統.

CSB v. Obama 走的是軍事高等(上訴)法院,因美國即台灣政府之幕後主要管轄權者(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其法源(Taiwan Relations Act)來自於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此國際條約在美國政府具有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 暨Obama總統都必須遵守,且等同憲法的份量.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中明確書明日本放棄原其擁有主權之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之所有權狀,利益,與訟益暨義務權(Title, Interest, and Claim),一切遵從USMG處置之.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有四十八國對日簽約,已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 四十八個對日簽約國並不包括中國(ROC/PRC),因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已由清廷於一八九五年之馬關條約中永久放棄給日本, 國際條約不能因朝代更迭而作廢,這也是中國(ROC/PRC)二戰後沒能擁有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之主權之故.

陳水扁 (CSB) v. Obama 為什麼走美國軍事高等(上訴)法院?

美國因第二次世界大戰以 "主要且唯一" 於太平洋戰區對日本之戰勝國, 因而成為主要佔領權國.更因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有日本對其軍事政府(USMG)放棄原其擁有主權之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之所有權狀,利益,與訟益暨義務權(Title, Interest, and Claim),而實際上成為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的法理管轄權者,且依美國自身憲法,有義務為土生土長的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人民成立Civil Government----此至今尚未啟動.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因在一九四五年由美國總統密令經麥克阿瑟將軍暫交陳儀等,進行戰後敵人領域之佔領與行政(10/25/1945),是為美軍轄下之代理軍政府統治之始-----此本應於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正式生效日(4/28/1952)結束,然美國(USMG)尚未處理(主因韓戰爆發). 一切因戰爭而起, 一切須遵國際戰爭法處理, 這是USMG無可迴避的憲法責任.

陳水扁係土生土長的Formosan, 其八年台灣統治者地位, 實際上乃源自陳儀, 後經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下, USMG 轄下之本土美國特首 (Formosan US Governor). USMG有義務提供陳水扁在外來的流亡ROC政府 (一九四九年底由蔣介石為首流亡台灣, 兼併自陳儀之軍事佔領統治至今) 司法不公制度拘押下, 對陳氏人身與法庭司法程序權之人權保障. 因為USMG本來才是真正頂頭上司嘛!

Lin v. USA 與 CSB v. Obama 相輔相成, 吾人不必分彼此呀!

回覆

誰跟妳分彼此啦? 歡迎大家都來告[美帝國主義]!
有大錢的告大的; 沒大錢的告小的!
發動[全民告美運動]~~~這樣 妳滿意了嗎?
但是, 妳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美帝國 可以隨便亂告; 但是, 不能以阿扁的名義來亂募款!
聽懂沒????!!!!!


郭勝華 said:
兩案殊途同歸,都為台灣好!

是的, Lin v. USA 由民事庭告的是民權, 告的是美國政府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這也包括Obama總統.

CSB v. Obama 走的是軍事高等(上訴)法院,因美國即台灣政府之幕後主要管轄權者(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其法源(Taiwan Relations Act)來自於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此國際條約在美國政府具有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 暨Obama總統都必須遵守,且等同憲法的份量.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中明確書明日本放棄原其擁有主權之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之所有權狀,利益,與訟益暨義務權(Title, Interest, and Claim),一切遵從USMG處置之.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有四十八國對日簽約,已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 四十八個對日簽約國並不包括中國(ROC/PRC),因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已由清廷於一八九五年之馬關條約中永久放棄給日本, 國際條約不能因朝代更迭而作廢,這也是中國(ROC/PRC)二戰後沒能擁有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之主權之故.

陳水扁 (CSB) v. Obama 為什麼走美國軍事高等(上訴)法院?

美國因第二次世界大戰以 "主要且唯一" 於太平洋戰區對日本之戰勝國, 因而成為主要佔領權國.更因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有日本對其軍事政府(USMG)放棄原其擁有主權之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之所有權狀,利益,與訟益暨義務權(Title, Interest, and Claim),而實際上成為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的法理管轄權者,且依美國自身憲法,有義務為土生土長的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人民成立Civil Government----此至今尚未啟動.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因在一九四五年由美國總統密令經麥克阿瑟將軍暫交陳儀等,進行戰後敵人領域之佔領與行政(10/25/1945),是為美軍轄下之代理軍政府統治之始-----此本應於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正式生效日(4/28/1952)結束,然美國(USMG)尚未處理(主因韓戰爆發). 一切因戰爭而起, 一切須遵國際戰爭法處理, 這是USMG無可迴避的憲法責任.

陳水扁係土生土長的Formosan, 其八年台灣統治者地位, 實際上乃源自陳儀, 後經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下, USMG 轄下之本土美國特首 (Formosan US Governor). USMG有義務提供陳水扁在外來的流亡ROC政府 (一九四九年底由蔣介石為首流亡台灣, 兼併自陳儀之軍事佔領統治至今) 司法不公制度拘押下, 對陳氏人身與法庭司法程序權之人權保障. 因為USMG本來才是真正頂頭上司嘛!

Lin v. USA 與 CSB v. Obama 相輔相成, 吾人不必分彼此呀!

回覆

誰跟妳分彼此啦? 歡迎大家都來告[美帝國主義]!
有大錢的告大的; 沒大錢的告小的!
發動[全民告美運動]~~~這樣 妳滿意了嗎?
但是, 妳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美帝國 可以隨便亂告; 但是, 不能以阿扁的名義來亂募款!
聽懂沒????!!!!!


開心愛 said:
標題與內文實在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阿扁控訴美國軍事政府是用被美佔領區區臺灣人身分,而林治昇告美案也是希望美國對佔領區臺灣與臺灣人負責任,兩個本來是兩件不同的案件,唯一有關連的是美國受不受理,而也不需挑播離間一直分的這麼清楚,目前政府與現實生活下,在不知臺灣現狀的媒體又如何以正面的方式報導?更別說是一般人了!

回覆

誰跟妳分彼此啦? 歡迎大家都來告[美帝國主義]!
有大錢的告大的; 沒大錢的告小的!
發動[全民告美運動]~~~這樣 妳滿意了嗎?
但是, 妳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美帝國 可以隨便亂告; 但是, 不能以阿扁的名義來亂募款!
聽懂沒????!!!!!


Hsin Kuo (USA Taiwan) said:
衷心的感謝許多人對美屬的愛護:

感謝 李登輝總統, 陳水扁總統, 城仲模教授, 蘇南成先生, 彭明敏教授, 謝長廷先生, - - - - - -

感謝 玉山版主 魚夫先生 和 外獨版主 賴發奎 先生 讓美屬論述發芽成長, 再一次感謝你們!

回覆

1.2006/10 林志昇控告美國政府案 陳水扁支持 並 同意出庭作證 很顯然 和陳水扁案 不相關 如 陳水扁辦公室聲明

2.2009/9/22 「EC02-3082555US」陳水扁訴願狀 請求美國軍事上訴法庭主持公道「釋放陳水扁,保障人身安全」

3.2009/9/24台北高院 審理 陳水扁羈押庭案

很顯然 是不同案件 三個案件 各不相同

一個是 美國的軍事法庭案件 一個是 台灣的法庭案件 一個是 繼續羈押陳水扁 一個是 請求人身保護令狀 「釋放陳水扁,保障人身安全」

回覆

如果我沒錯讀,我相信我沒讀錯!下列案件告起來更有份量!

只有USMG有日本授權處理二次大戰後日本政府在台灣留下的日產,包括追究二二八被陳儀蔣介石等對本土人民之大屠殺!

那是觸犯國際戰爭法之戰犯罪不受時效限制!

請問看官呀!國民黨的黨產若包括日產,USMG 有權清理嗎?

有興趣告的人可訪Taiwan Civil Rights Litigation Organization (TCRLO)

http://taiwancivilrights.com/ (也有漢文部份)

e-mail: taiwanstatus@hotmail.com (Jeff Geer)

回覆

美帝國可以亂告,支持達賴與熱比亞告美國,請問是否成立?
如果有誰盜用名義募款提出證據揪出來,沒有的話基本上不需要爭執.

RK 郭建國 said:
誰跟妳分彼此啦? 歡迎大家都來告[美帝國主義]!
有大錢的告大的; 沒大錢的告小的!
發動[全民告美運動]~~~這樣 妳滿意了嗎?
但是, 妳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美帝國 可以隨便亂告; 但是, 不能以阿扁的名義來亂募款!
聽懂沒????!!!!!


開心愛 said:
標題與內文實在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阿扁控訴美國軍事政府是用被美佔領區區臺灣人身分,而林治昇告美案也是希望美國對佔領區臺灣與臺灣人負責任,兩個本來是兩件不同的案件,唯一有關連的是美國受不受理,而也不需挑播離間一直分的這麼清楚,目前政府與現實生活下,在不知臺灣現狀的媒體又如何以正面的方式報導?更別說是一般人了!

回覆

回覆

RSS


當下人氣最夯的山友

  • tokaweek
  • Mary Lee
  • 台灣玉山網路電視台管理團隊
  • yeh lung hsiung
  • 憲法一中團結世界和解共生切割團隊
  • 綠轉勝
  • 郭勝華
  • landtree
  • 飯島丸
  • 蠟筆妮妮
  • pfge
  • Jack
  • Cyrix
  • 輕舞飛揚
  • 台灣國美食家

玉山內容 噗友回應

yufu 轉噗玉山文章: 讚美先知!(男女聲合唱)! bit.ly/7uJehs

yufu 轉噗玉山文章: 讚美先知!(男女聲合唱)! bit.ly/7uJehs

yufu 轉噗玉山文章: 兒童在接種第二剤的佐劑 H1N1疫苗之後的不良反應/ 發燒處理: bit.ly/5ATala

yufu 轉噗玉山文章: 兒童在接種第二剤的佐劑 H1N1疫苗之後的不良反應/ 發燒處理: bit.ly/5ATala

yufu 分享最新科技; 華碩新款Eee PC T101MT現身FCC網站 (0 回應) bit.ly/7zqgh6

yufu 分享最新科技; 華碩新款Eee PC T101MT現身FCC網站 (0 回應) bit.ly/7zqgh6

yufu 轉噗玉山議題: 瑋哥肖想下下屆,原來是有推背圖40象? bit.ly/5zG0CF

yufu 轉噗玉山議題: 瑋哥肖想下下屆,原來是有推背圖40象? bit.ly/5zG0CF

在線與到訪人數




全球都在看

其他功能測試



Google Page Rank Check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本 著作 係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
Loading


© 2009   Created by 魚夫 on Ning.   Create a Ning Network!

徽章  |  報告問題  |  隱私權政策  |  Terms of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