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播工作者的聲明(馮光遠等) 各位親愛的朋友: 買下中時媒體集團的蔡衍明(就是他) 日前針對中天、中視董監事變更案,在中時及其他報紙登了半版廣告,廣告中,買下中時媒體集團的蔡衍明將NCC的翁曉玲、鍾起惠、陳正倉三位委員的大頭照列入,這是一則典型的「緝兇廣告」,姑且不論NCC的決議是否合理,是否有辯論的空間,蔡衍明的這種粗暴作法,引起社會很大的反感。 這幾天,蔡衍明變本加厲,又登了一則標題為「以和為貴」的半版廣告,要求在NCC與中天、中視爭執期間,對中時集團做出批判的學者、媒體人「反躬自省」之後,向中時集團道歉,否則將針對他們的言論寄出存證信函進行法律訴訟,這是馬英九執政之後,捧馬媒體對台灣的言論自由所做最卑劣的攻擊。 接著,發起「野草莓」學運的學者、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日前也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提起公訴。國民黨版的集遊法尚未在立院過關,真的很難想像,如果馬英九政府執意要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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