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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攜手合併 台灣人逃亡開始? ◎曾輝光
中國國民黨推翻滿清政府,於1912年在南京成立中央政府,「中華民國」建國成功。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國共內戰,中國共產黨軍隊擊潰中國國民黨軍隊,1949年中國共產黨建都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成功,並宣告「中華民國」已滅亡。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政治集團,逃亡台灣,非法在台北市成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ROC inexile)統治台灣,誓言暫住,以台灣作反攻大陸基地,並宣傳:「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但時至今日已逾60年了!「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還賴在台灣,以少數「高級外省人」統治多數在地人。回憶往事,環顧今日馬統「流亡政府」橫行逆施,欺壓本地人,台灣人應憤起趕走「乞丐幫人馬」,立志當家做主,建立一個有資格加入聯合國的新國家,堂堂正正做有尊嚴的台灣人。
太平洋戰爭,美國B29轟炸機不分晝夜空襲台灣,用「燒夷彈」火燒東京都,最後在長崎和廣島投下「原子彈」,才打敗日本,迫使日本無條件投降,結束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後,日本與同盟國(四十八個國家)於1951 年9月8日簽訂之《舊金山和平條約》,自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依此條約,日本放棄對台灣和澎湖(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的所有權利(right)、頭銜(title)與要求(claim)。次年8月5日,日本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的《台北條約》生效。流亡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及北京共產黨政府,痛恨未能因此和約取得【台灣主權】。日本政府沒有割讓【台灣主權】給流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或北京共產黨政府,同樣也無法割讓【台灣主權】給台灣人民!因此台灣人失去了「日本國籍」!雖然被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依《台北條約》改為「中華民國國籍」但是卻違背了母法《舊金山和約》,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也正式終止《台北條約》,所以台灣人的「中華民國國籍」是無效的,因此未被國際承認。所以法理上,確實如美國法院的見解明白指出:台灣居民60多年來,是沒有國籍、流亡在台的「中華民國」不是國家,(台灣人所持的「中華民國」護照也不被承認,不能通行於國際間)、台灣人自1949年來一直生活在「政治煉獄=ROCinexile」中受苦難,美國行政部門若能糾正錯誤,司法部門答允可即刻迅速處理「林志昇控訴美國案」。
同時在二次世界大戰末期,中國戰區發生內戰,國民黨軍隊敗退,蔣介石被逼迫從「中華民國」總統寶座下野,成為一介軍閥,被中國共產黨軍隊趕出中國大陸。蔣介石帶領國軍殘兵敗將,由美國協助,逃亡到「台灣」。以下是「中華民國」流亡史的里程碑:
一、1945年10月16日:蔣介石元帥只是接受盟軍委託,由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發出「一般命令第一號」,才能下令中華民國軍隊從「中國戰區」越區到「太平洋戰區」代替美軍,軍事佔領台灣。首批來台的國民黨政府軍隊在美軍護航下,分乘3艘美軍軍艦抵達基隆港。
二、1945年10月25日:受降典禮在台北公會堂舉行,由陳儀代表盟軍接受台灣總督府最後一任總督安藤利吉代表日本政府簽署的降書。美日太平洋戰爭期間,美軍單獨軍事攻擊台灣的行動,是被列為「征服者」。
三、1947年2月28日,因中華民國政府腐敗官員橫行霸道,欺壓台灣人,而暴發「二二八」事件:省籍、族群衝突蔓延全台灣。國民黨軍隊趁機來台鎮壓,清鄉,掃蕩,傷亡達數萬人,台灣人菁英被慘殺殆盡!是中國「高級外省人」統治台灣的序幕,也是台灣獨立運動的起點。
四、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成功,消滅中華民國。未被捕的中華民國官員逃到台灣成立流亡政府中華民國(ROC inexile)或自稱(Chinese Taipei)。
五、1950年3月1日:蔣介石非法復職當「中華民國」總統。頒布戒嚴法,施行白色恐怖統治,壓榨台灣人。
六、 1952年8月5日:日本在「主要佔領權國」美國壓力下與中華民國簽訂〈台北條約〉,雙方換文生效。確認依照《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列島、西沙群島及南沙群島之權利、頭銜與要求。〈台北條約〉第十條指出台灣,澎湖等地人民均成為中國國民。但是這是無效的,因為台灣人始終沒有被授予自決權來公投決定自己是否同意成為中國國民。
七、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台北條約〉失效,台灣人的國籍問題更成爭議。照說「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有責任出面處理或解釋。
六十多年前,中國內戰,國民黨軍隊敗退,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被逼迫從「中華民國」總統寶座下野,成為一介軍閥,被中國共產黨軍隊趕出中國大陸,後來,帶領殘兵敗將,由美國協助,【逃】到「台灣」,1950年3月1日,非法復職當總統,而後頒佈戒嚴法,實行獨裁統治;父死傳子蔣經國【佔】領「台灣」;後來由台灣人李登輝成為第一任台灣民選總統,李登輝力行民主改革,流亡台灣的「中華民國」才從「總統萬歲變成人民万歲」的時代,確定「中華民國」流亡【在】「台灣」、台灣民主化的結果;才由民進黨的陳水扁當選「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總統,陳水扁口喊「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但可惜民進黨的論述﹔ 「台灣」【是】「中華民國」,因而錯失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良機!民進黨執政八年,結果失掉「李登輝總統12年,陳水扁總統8 年,20年的本土政權;流亡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再由外來的中國國民黨取得,馬英九自甘放棄「總統」尊稱,曲就「區長」、折斷「國旗」飛揚「五星旗」,違背民意,倒行逆施,力行「傾中滅台」政策及這次受命「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與世衛大會,用行動詔告天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歸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統一大業的腳步,已從「漸統」快速進展到「急統」的地步!
歷任「中華民國」總統與「台灣」的關係,可用一個字簡單表達:【逃】、【佔】、【在】、【是】、【離】來總結。聰明的看官,相信你已能會心微笑了!
美國授權當年反共的蔣介石,派陳儀到日本的台北洲接受日本末代台灣總督的降書,蔣介石集團卻非法無理,在台北成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ROC inexile),頒佈戒嚴法,施行白色恐怖統治:對台灣精英大屠殺;壓榨台灣人:以壹元新台換取台幣四萬元,因此,本土台灣人民陷入「一窮二白」的困苦生活流而讓逃亡來台的「高級外省人」享受特權和優惠待遇。現在馬英九領導外來的中國國民黨,聯合中國共產黨,國共合作反美制台。美國應採取行動,終止其授權,趕走寄居在台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ROC inexile),協助台灣居民脫離「政治煉獄」的困境,好讓台灣人自立建國。
事實和經驗告訴我們,要做一個自由人,並不簡單,雖然天賦人權,但是權益是爭取得來的,台灣人要「當家做主」必須付出代價,要為子孫開拓民主自由的天地,一定要有「前人種樹後人乘陰」的心胸和努力奉獻。美國人民得享今日自由的成果,得利於美國開國先賢獻身獨立戰爭,代代爭人權,勵行民主政治的功勞。今天,當年逼使彭明敏先生流亡海外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已重新統治台灣,陰險狡詐,偽善欺壓,台灣彷彿已重回「兩蔣時代」!馬英九掌權執政不過一年,「高級外省人」「乞食趕廟公」的情景已重現!外來政權壓迫本地人的惡行惡狀又再盛行。目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公然出賣台灣的《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國民黨開的法院」任意踐踏「人權」迫害台灣人(當然包含陳水扁在內)。但是,台灣居民視若無睹,以為事不關己,放任「外來政權」為非作歹!
目前要解決台灣問題有三種方法:「軍事」、「政治」、和「法律」。:「軍事」解決用武力,人命死傷、所費時間最短,但代價最高,所以軍事解決是「下下策」;「政治」所費相當可觀,但所需時間最長、60多年來台灣政治鬥爭從未間斷,民進黨嬴過國民黨,曾經執政8年,今日陳水扁前總統的遭遇,是一個活生生的答案,代價慘重,所以政治解決是「下策」;「法律」循法律途經,依法訴訟,所需時間不短,但代價最低,所以是「上上策」。
「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成立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支援林志昇控美案,循法律途經,要求美國法院解釋:《舊金山和平條約》有關台灣歸屬的條文;進而促使美國採取行動,終止其授權,趕走寄居在台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ROCinexile),協助台灣居民脫離「政治煉獄」的困境,好讓台灣人自立建國。
海外台灣人又固執一己一派的傳統看法和作法,而不關心「依法據理」向美國軍事政府(USMG)要回台灣的《領土主權》(Territorial Sovereignty)以便建立台灣成為法理獨立的國家(DeJure Independent Country)。歲月流失已久!時不我予,台灣人若再不驚醒,團結起來,積極對抗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合作滅台的行為,一旦「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攜手完成併吞「台澎」。台灣人的「避秦」逃亡潮就將「開始」!
(作者曾輝光為台灣團結聯盟海外黨員、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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